看Nexus One的感想,歷史上的iPhone殺手們到底殺了誰?
最近Google Nexus One推出後幾乎各大3C媒體對這支所謂"超級手機"紛紛掛上了"iPhone殺手"這個名詞,這讓我想到了歷史上曾被稱作"iPhone殺手"的各家手 機,從最早2007年六月份推出的HTC TOUCH(硬是比iPhone一代早一個月)的Touch Flo介面,接著是隔年使用Touch Flo 3D的鑽石機接著一路一大票Windows Mobile手機如Samsung i908、黑莓機、Android 系列手機(G1、MAGIC、HERO...)、PLAM PRE等等各家品牌或系統都曾冠上過這個名詞:
但很不幸的,iPhone從來沒被殺死過,為什麼反而是這些被稱為"iPhone殺手"的產品早就已經被市場遺忘或淘汰(當然還是有部分產品還在掙扎),但 他們當初"要殺"的對象---iPhone在介面上幾乎從未改變,反而越賣越好?綜觀各種理由其實答案很簡單,這些產品與OS在短時間內都無法成為 iPhone殺手,原因筆者歸納出以下幾點:
1.操控直覺性:
以 上不管是哪一個型號或是使用哪一個OS他們都是以"模仿"或超越iPhone的使用經驗為目標,但是從來沒有任何一個機種能夠完全"複製"iPhone直 覺的使用性,不講太複雜,筆者家中兩個小孩一個8歲一個4歲,我並沒有教他們如何使用iPhone,但是因為iPhone使用的直覺性實在作得很好所以他 們從玩遊戲、拍照、錄影....工作都是自己就學會了,反觀Widows Mobile系統還是停留在類似Windows的操作介面(其實比Windows更難用),Android系統更是如果沒有返回、搜尋、選單等按鍵的話幾 乎就不知道該怎麼使用,而iPhone幾乎從頭到尾了不起只有結束程式時需要按下Home鍵以外就沒有多餘的按鍵,相較之下一眼就可以看出在系統設計與操 控介面上的優勝劣敗。
2.軟體豐富性:
這 部份不用講本身就是iPhone的強項,JOBS很聰明的一點就是他知道要架構一個軟體銷售平台,不管在任何一代的iPhone或iPod Touch只要使用iPhone SDK與Objective-C程式語言架構下,開發者並不需要考慮CPU架構、各品牌的GPU 3D運算能力與解析度問題、就可以寫出iPhone/iPod Touch都可使用與相容的軟體(當然部分功能如電話使用與拍攝錄影等除外),但是相同情況下開發Windows Mobile軟體則是問題多多,有太多的CPU、解析度等規格相容性的問題要處理,而且各家廠商技術完全不相同,也互不支援,以一個簡單到不行的G- Sensor支援為例,現在所有使用到G-Sensor功能的WM軟體都只能在HTC機種使用,華碩、技嘉、倚天雖都有支援G-Sensor的機種,但大 家的API都各玩各的導致一個最簡單螢幕直橫切換功能都無法統一了,更別幻想能有類似iPhone的體感遊戲,當然Android也有類似的各家品牌硬體 差異性問題但開發者只要懂JAVA並使用Android SDK設計出來的程式原則上都不會有太大的問題,最多是流暢度與解析度方面的差異,但是Android卻還是有點類似Windows Mobile的情況就是在部分技術上依然是各玩各的,如多點觸控與FLASH支援等現在只有HTC的HERO、MAGIC可以使用, 雖然大部分的Android機種都使用電容式觸控螢幕(如使用Android 1.5和的Samsung i7500或Android 1.6的ACER Liquid與CH8000)卻都無法使用這在末端使用者看來理所當然要有的多點觸控功能被閹割掉,這部份Google如果有擔當或是真的想認真的推廣 Android系統的話應該要出面處理才對(更別說連這次使用Android 2.1的Nexus One也不支援多點觸控和網頁FLASH顯示這麼弔詭了[聽說是專利問題不知道是真是假?])。
3.經濟規模:
iPhone 和iPod Touch平台在2009年4月份的總銷售量當時已經超過3700萬台,去年在3Gs與Touch三代推出後估計總應該更是超過5000萬台,而這個銷售 數字不但表示APPLE荷包賺得飽飽飽以外(APPLE 2009第三季的iPhone營業獲利達16億美元,表現勝過Nokia手機部門的營業獲利11億美元,首度奪得全球手機獲利冠軍的榮銜。),APP STORE軟體下載次數也超過30億次,更代表了開發iPhone軟體的商機無限。雖然軟體的售價不高很多軟體不是免費就是只有0.99~3美元,但還是 締造了網路上太多小公司或個人工作室靠開發iPhone軟體而鹹魚翻身或是平步青雲的故事(當然失敗的人也很多),讓有能力開發軟體的人前仆後繼的投入 iPhone軟體開發的行列,雖然iPhone有令許多人十分詬病APP STORE的審核制度,但還是無法停止程式開法者的淘金夢想。
反觀Windows Mobile一直到Windows Mobile6.5之後才驚覺軟體線上商店的重要性,但是微軟卻低能的對開發者收取不合理費用(※開 發人員每年提交應用程式的註冊費用為99美元,一年內最多只能提交五個應用程式,每超過一個還要加收99美元,不管你上架的軟體是不是免費軟體)導致程式 開發者對軟體上架到WM線上商店興趣缺缺,且微軟又對軟體數量已經很悽慘的線上商店還加入了國家的區別限制,讓部分國家如台灣可用的軟體不但少的可憐且售 價更是高的嚇死人(而且還沒提到致命的軟體可能相容性問題),在微軟想通他離譜的遊戲規格問題出在哪邊之前,想當然而這一定會是個失敗的服務。
而Android market雖然在數量上比WM線上商店好的多(號稱2萬),自由度也高,但是Google線上付費機制一直沒有完善,導致在很多國家到現在還無法購買Android的付費軟體,這大大限制了Android Market的發展,但就算是可以正常銷售的國家相同的軟體在APP STORE和Android Market的銷售金額竟高達400倍! 加上Google官方有意無意的令人感覺Android Market比較強調"免費"的軟體且Android在多媒體與遊戲性的表現本來就沒有iPhone好,也讓Android Market的"錢途"看起來似乎黯淡無光,這也讓軟體開發人員的意願大大降低(世上沒有那麼多不收錢的聖人),要解決這個問題Google官方的態度可 能要更積極一點。
4.韌體更新的誠意:
這 一點一般的消費者可能比較沒有感覺,但是玩家級的朋友就會比較感同身受,iPhone一代推出到現在雖然已經兩年多了,就算對3C產品世界中算是元老級的 產品,就算APPLE後續又推出了iPhone 3G與3Gs但APPLE在韌體方面一律都是一視同仁的持續更新,我相信就算是稍後的iPhone SDK 4.0以會持續這樣的傳統,但反觀Windows Mobile與Android的硬體商對舊產品在韌體更新上只能說"意興闌珊"或是"自求多福"來形容,如許多Windows Mobile 6.1手機沒機會更新到Windows Mobile 6.5或是早就不提供更新的Android的HTC G1、沒有機會更新到Android 2.1的HTC Magic(更別提Samsung i7500、CHT8000、遠傳Z1....),當然上述機種更新的權力並不是全完掌控在廠商手中,有部分決定權是在微軟或Google身上,但是一次 又一次看著自己花大錢買的愛機被廠商射後不理的感覺實在是很不好,沒錯iPhone的確很貴,但APPLE的品質與售後服務和韌體更新的誠意方面很多不是 錢買得到的,尤其是花跟iPhone一樣的錢支持國貨之後換來的"真心換絕情(HTX的眾多例子族繁不及備載)",更是會讓人"奇磨"不好,買 iPhone起碼在軟體更新上不會成為孤兒....
看完以上客觀條件後,來談談Nexus One是否能稱為"iPhone殺手"的可能性,首先套一句HTC執行長周永明先生所說的:「我想你會看到這款手機將智慧型手機所能做的推到極限。」 這一句原則上周先生就想太多了,如果以硬體規格與流暢度來說,除了螢幕是AMOLED以外大概是與MOTO Droid(Milestone)相當,但是MileStone還有支援多點觸控,Nexus One並不支援多點觸控與FLASH,而且MTOT執行長在Nexus One發表會上表示Droid也將會有Android 2.1的版本(現在為2.01),所以規格方面Nexus One最多只能稱為"現階段比較好的Android手機"但 由於Android OS 2.1整體上與Android 1.6或2.01差別並不大,主要多了多重帳號登入、Google 導航與語音搜尋支援等等在使用經驗與介面上並沒有革命性的差別。科技網站CNET及專門討論消費電子產品的人氣部落格Engadget也有人寫道,Nexus One雖功能多,但沒什麼讓人眼睛發亮的新功能,「說穿了,它就是(採Google手機作業系統)Android的智慧型手機。如果稱他為iPhone殺手實在是溢美了,不過以Nexus One的規格與價格我倒覺得他比較像"壓垮Windows Mobile的最後一根稻草"或是"HTC HERO與ACER Liquid殺手",因為以Nexus One(529美元約169XX)的CP值來說HTC HERO(建議售價19900)跟ACER Liquid(建議售價16800)整個遜掉了...XD
Nexus One對日後智慧手機比較有意義的部分可能會是:1.創造了嶄新的銷售模式(只能線上購買,不透過實體通路與電信公司綁約的機制)2.大大降低了智慧手機 的合理售價(規格大致相同的HTC HD2要價26900,螢幕差1吋應該不會差到一萬吧?),至於他要撼動iPhone的地位....起碼Nexus One辦不到,不過我相信iPhone並不會永遠都沒有對手可以幹掉他(Bada:我在這~[想太多了....]),現階段是只能說iPhone依然是"一直被模仿,永遠沒被超越"的傳奇地位短時間內不會改變,尤其在這些大廠在基本觀念沒有改變之前任何產品要打倒iPhone在消費者心中的地位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呀~
※相 較於Windows Mobbile開發人員每年提交應用程式的註冊費用99美元,一年內最多還只能提交五個應用程式,每超過一個還要加收99美元的離譜情況,iPhone開 發者每年雖也需繳交99美金的年費,除此以外就沒有其他費用也沒有數量上的限制,Android平台則是先註冊並繳交25美元的一次性申請費用,一旦完成 註冊,就可隨意上傳應用程式而且不需要再經過驗證。